【舞台劇】創典舞台.我們之間

今天到了文化中心欣賞創典舞台的《我們之間》舞台劇演出。這次是第二次看創典舞台的作品,不過這次跟《上司已死》的感覺很不同。除了演員班底完全不同外,劇目是改編故事,也有帶出不同的味道。《我們之間》由愛情、婚姻、友情,交織出四個人的故事。曾經親密的關係,卻令彼此的距離越來越遠。人與人之間,究竟存在著什麼?

故事大綱:
兩對夫婦、四個好友,愛情、婚姻、友誼把他們緊緊連繫著。四人愉快地相處了多年,他們都期望可以一直走下去。一次晚餐上,一個婚姻破裂的消息,考驗了四人的友情,令他們對此後的友情、生活、婚姻、夢想等憧憬,一切重新估計。

「除了婚姻,我們之間……還剩下甚麼?」看到這句子,其實很可悲的,為什麼兩個人走得那麼近,卻沒有太多的交接,沒有相處的空間?一對睡在對方旁邊十二年的夫妻要分手了,一夜之間,揭穿所有事後,四個朋友的友情不再一樣了,連另一對夫妻也因為想面對這個問題而出現分歧。我們之間,無數的連繫,令到一個決定影響著四個人的生命。

Karen和志家是對恩愛的夫婦。為著好友Tom和Betty的幸福,決定撮合兩人。結婚十二年後,Tom和Betty還是要分開。曾經拖拉著的兩個人,在分手後的幾個月,已經大方地承認有了新的伴侶。縱然他們覺得自己能夠找尋到幸福是最重要的事,Karen和志家並不認同他們這麼快可以從一段逝去的感情中走出來,開展一段可能在還未離婚時就已經萌芽的愛情。

關於婚外情的話題,劇中提到不同的立場。妻子對丈夫不夠體貼,只懂埋首自己口中的藝術,所以丈夫愛第二個人了,離婚後妻子跟一個喜歡自己十多年的男人談戀愛,丈夫也可明正言順跟第三者一起。如果是以忠於自己的角度看,Tom愛上別人是無可厚非的。如果是以道德標準批判,志家指責Tom的出軌是合理的。如果是以好友的立場而言,Karen勸Betty先花時間了解清楚自己才發展新感情是正確的。如果是以忠於愛情的心態來說,Betty選擇跟一個喜歡自己十多年的男人一起生活,是應該的。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的身份,太多的立場。

其實不只愛情,生活上的每一件事,我們都會有不同的看法。不同的意見,不一定有絕對的立場、答案,因為不同的身份都應該有不同標準的看法。我們的社會有法律,是由於有些事,有比較明顯的對錯之分,會損害太部份人的利益或者安危。但有更多的事,我們沒法分清對錯,因為我們根本找不到一個可以替我們裁判的人,尤其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情感。

四個角色之中,我最喜歡志家。因為他在四人之中,他把他們的關係看得最清楚。他知道Tom和Betty是不合拍的,因為他太了解他的老友需要什麼。他也許知道Tom是喜歡著Karen的,但他沒有把這件事說穿,因為他相信他的妻子,因為他深愛著Karen。他知道他和Karen之間的關係有著必然的變化,他選擇了用幽默去解圍,因為他想好好保存這段婚姻、保護Karen。

看完《我們之間》後,我最深刻感受的就是我們太喜歡為別人加上太多的主觀感受。有些事,我們覺得好,就想推介給朋友、親人,但我們沒想過對方能否接受。就像劇中也有很多例子:Karen覺得Betty是個好女生,所以Tom應該要喜歡Betty。Tom覺得志家身為自己的老友,所以志家應該要接受他的新歡Nancy。Betty覺得Tom既然跟她結婚了,所以Tom應該要接受她的所有,包括她的藝術生命。志家覺得婚姻的承諾是一生一世的,所以志家應該要為自己對婚姻的兒戲而難過、慚愧。

……

主觀的感受可能是對,可能是錯。無論是對的,還是錯的,但若我們用上「我們覺得……,所以別人應該要……」這個觀念,就是不對的。我們可以跟別人分享自己覺得什麼較好,但若把主觀感受強加到別人身上,而當對方不能做到自己的要求時就對別人發難,這會損害著彼此的關係。再者,無論是朋友,是情人,我們每個人的人生都需要向自己負責,我們沒辦法為別人的人生加上過多的意見。

其實《我們之間》這個劇目,我覺得有少許艱深的。我不肯定我欣賞完它之後的感受有幾多是編劇想觀眾了解的。不過我一直都覺得,每一場舞台劇、故事、電影中的每一個觀眾,都會有屬於自己的感受,這才是藝術最高的學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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