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閱後感】不能碰的前度。王貽興《前女友》

王貽興編著的長篇小說《前女友》,同時也是少爺占聲音演繹的廣播劇《前女友》。我看了小說,再聽廣播劇。我不知道是廣播劇先出現還是小說先發行,也許是我先入為主,又或者是我喜歡文字多於言語,我覺得小說版比廣播劇更令我感動,也讓我在腦海中有更豐富的影像浮現。

圍繞兩對前度情侶的故事,兩男一女的故事,十年後他們再相遇時,他們都發現自己過去錯過了最愛的人,彼此成熟了卻不等於可以把感情問題處理得更好,角色調換了,心態改變了,但是他們的關係依然在糾纏著。

以前的廖美欣喜歡著以前的周Sir。以前的張家明喜歡著以前的廖美欣。現在的周Sir喜歡著現在的廖美欣。現在的廖美欣喜歡著以前的張家明。現在的張家明喜歡著Lilian,但卻放不下曾經深愛過的廖美欣。

當一段愛情牽涉多過兩個人時,情況便會不受控制,而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時,情感的關係就更加複雜。初戀總是一段美好的回憶,除了因為年少無知外,還因為我們都沒有過去。

戀愛多過一次的人,心中都會有個無法取代的前度。隨著年月逝去,我們會忘記與前度不愉快的回憶,只記得有過的快樂和甜蜜,因此前度在我們心中的形象會越見完美,我們也越難忘記這一個人。這是為什麼很多分手的情侶也能復合的原因吧。然而,故事中張家明說了一句令我很難忘的話,

「每對分手的情侶,一生只有一次復合的機會,如果錯過了這個機會,兩個人就會永遠地錯過了,連幻想復合的機會都沒有。」

張家明因而選擇永遠不再跟廖美欣和Lilian復合,因為他知道他與她們間的問題無法解決,即使懷著美好幻想跟她們復合了,相處後往往會將過去的問題給浮現出來,最後也是落得分手的局面。

「永遠不開始,就永遠不會結束」這是懦弱的表現嗎?可以說是吧,但是堅守這個信念的人也耍用相當的勇氣才能做到這樣。
傷人的那個連喊痛的資格也沒有,張家明明知自己無法專心一意對待現在的廖美欣或者Lilian,他明知自己無法跟她們結婚,給她們許下承諾,他寧願用他的勇氣,讓她們去找真正愛她們的人,他才是最受傷害的人吧。

很喜歡這本書,所有的感情都太真摰,太義無反顧,所有的無情亦太偉大,太錐心刺骨。作為旁觀者,我們會對故事裡的人作出批判,然而,愛情是不容許別人去評論,因為身在愛情中的人才是這個故事的主人,愛情沒有對與錯,只有愛與不愛。

書中有一點也是對自己的警醒,現任與前度一定要分得清楚,對的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,也不可能成為心中的100%情人。不要覺得相愛時一切也是理所當然,也不要分手後出於內疚而作出補償,因為相愛時做得太少是錯,分手後做得太多也是錯。

故事用了很多流行曲穿插其中,令我最感動的一首歌,是《一句到尾》。以前的張家明對以前的廖美欣的感情,一直也沒有改變,只是當他發現他無法令她愛上自己時,他用了十年時間改變自己,希望自己不再愛她。當現在的張家明跟現在的廖美欣重遇時,他不是不愛她了,只是他知道她喜歡的是以前的自己,可是他已經改變了,沒有時光倒流,不能重新來一遍,所以他和她依然沒法相戀。

圍繞身邊已600天 你喜歡過我60秒嗎
還期望知道這段相處裡 被我暗戀得快樂嗎
如果喜歡你是笑話 你都有開心過60秒嗎
旁人話總會有日感化你
待你這麼好有用嗎 還有用嗎
而你默然 還要問嗎
如果喜歡你是笑話 儘管高聲笑也不怕
旁人話總會有日等到你
恨我 這麼蠢 聽不出 是句反話
還去問你 能接受嗎 還要問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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