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一個人周旋於外遇與正印之間,不必問他/她最愛的是哪一個,
因為答案是呼之欲出的。
如果最愛的是正印,又怎捨得去找另外一個人?
如果不是愛小三多於正印,又怎會願意背上負心的罪名都要偷情呢?
所以,我從來就不會相信那些人說的,出軌後依然最愛家中的那一個。
「能給你一早給你絕沒有驚喜發生 連好處亦被習慣當應份」
「其實你看不起我太易被找到 見慣了再沒法吸引」
其實,移情別戀,本來就沒有對與錯,
愛與不愛,亦非理智可以控制的。
只是,
錯的是,為何不愛了,還要拖著人家的一生呢?
錯的是,為何不太愛,卻不肯撇清彼此的關係呢?
說清楚,真的很困難嗎?
抑或,不說清楚就可以為自己留一條後路?